-福建网友足球队队规-

(1999年6月)


第一条 球队宗旨

  福建网友足球队(以下简称网队)是一个业余群众体育组织,其宗旨在于响应国家全民健身计划,丰富网友的业余文化生活,将网友中热爱足球并具备一定技术水平的人员组队进行训练、比赛,激发网友的体育热情,增强网友的身体素质,提高球队技战术水平,加深队员之间的了解与友谊,培养队员良好的道德品质及团结互助的精神。我们的口号是:以网会友,以球会友

第二条 球队组成及入队方法

  1、队员的加入完全自愿,年龄不限,原则上不接受在校学生。能经常参与球队活动,并有条件上网与队友交流。网队成员由正选队员、元老队员及啦啦队组成。
  2、球队实行队委负责制,队委由5人组成,其中队长1名,副队长4名。队长全面负责球队及网站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其他队委分工负责网队及网站的工作,组织训练和比赛、对球队活动进行宣传记录及处理球队的经费收支(包括队费收缴及球队各种活动的支出)等有关队务。
  3、入队方法:可在网上通过网队论坛、E-mail等声明入队意愿,并填写“福建网友足球队队员情况登记表”参加球队训练或比赛后,由队委表决,同意入队后,到分管财务的队委处缴纳入队费,领取队服即可成为网队正选队员。

第三条 球队经费

  1、球队经费用于购买饮料、球衣,租用场地和一些其他的队内活动。
  2、经费来源为半投入及半
AA制,部分为队员交纳, 部分为赞助。
  3、经费由球队管理经费的队委负责掌管。
  4、交纳队费为网队队员之应尽义务,队员应按期交纳队费。队员在履行中如有实际困难,队委可决定酌情减免。

第四条 球队活动

  1、每周末进行一次友谊比赛或内部训练。
  2、报名参加正式的业余足球比赛。
  3、其他一些集体活动, 如网友聚会、集体观看比赛等。

第五条 球队正选队员享有以下权利

  1、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有权向队委提出合理化建议;
  3、有权监督队委管理组织是否公正合理;
  4、有权要求公开球队财务情况;
  5、有权联系比赛,但须报队委讨论执行。

第六条 队员应履行以下义务

  1、树立网队良好风范,遵守社会公德;
  2、遵守球队章程,维护球队荣誉;
  3、按时交纳队费;
  4、推荐合适的新队员;
  5、认真学习足球技术,加强体能训练。

第七条 球队纪律

  1、队员应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参加球队活动;
  2、队员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3、准时到比赛训练场地,不得无故缺席;训练及比赛中服从队委安排;
  4、
发扬良好的赛场作风,服从裁判,尊重对手,严于律己,宽于待人,保持高昂的斗志;

第八条 请假制度

  队员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或不能准时参加球队活动,须提前到网队论坛绿茵赛场的比赛通知下跟贴报到或请假,特殊情况可通过电话向队委请假。未提前请假者作无故缺席处理。

第九条 违纪处理

  队员如不遵守纪律或不认真履行义务,队委将视其情节轻重予以以下处分:

  1、触犯国家法律规定者,予以开除队籍处分;

  2、正选队员违反队规或未认真履行义务者,队委将视其情节轻重及违纪次数劝其退出网队。

第十条 队员由于年龄、家庭或其它方面原因已不能保证正常的训练比赛时,可提出申请加入元老队(如未提出,队委有权劝退)。元老队队员可以参加球队的活动(包括训练、比赛及聚会等),在每次参加活动时根据实际情况缴纳活动费。参加比赛时原则上一般不作为主力球员上场。

第十一条 比赛联系办法

  1、由联系队员与比赛方确定初步比赛意向(比赛时间、地点、大小场、费用分担及其它事宜);
  
2、联系队员在BBS上向队委及全体队员汇报情况,并将对方联系人电话告知队长;
  3、队委根据球队情况决定是否比赛;
 
 4、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后(含落实场地)由队委通知本队队员;
 
 5、网队的比赛通知于赛前在网站及BBS上公布,一般不进行电话通知。

第十二条 队委的任期原则上为一年,换届选举定在每年七月底之前召开的全体队员大会上,队员大会于每年的七月底之前召开。会上由原任队委作任期总结报告,并提出下届队委的候选人名单(原任队委可连任),全体队员投票选举。队委任期内如有个别队委因特殊原因不适合担任队委职务,可提出辞呈,由其他队委讨论指派人选。

第十三条 队员考核办法

  1、每季球员大会前由队委根据队员场上场下的综合表现评选本季最佳球员1名,最快进步奖、风格奖各1名,在大会上由队委表彰奖励。
  
、每年队委换届前须评选本年度最佳射手、最佳运动员,于球员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该年度网队金靴奖、金球奖。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球队采取民主集中制, 主要决定由全体队员共同决定, 球队队委负责领导执行。
  2、球队主页为公开讨论和发布的场所和发送内部通知。
  3、为鼓励队员多参与球队活动, 现决定, 能否入选球队的正选阵容与队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密切相关。

返回首页